生物科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办法(试行)
(2018年6月)
为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也为今后进行师范专业认证的需要,通过校内外相结合的多重途径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多角度多方位评价,特制定本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办法。
一、主要评价内容:
1. 培养目标
2. 毕业要求
3. 课程设置
二、主要评价途径和方法:
1. 专业自我评价
通过应届毕业生离校前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关注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比例、应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及其就业质量,关注已毕业学生的第三方调查结果和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不定期地了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见习阶段的表现与单位评价等,形成关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适应性的一些判断,辅助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对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2. 毕业生评价
召开本专业在校生代表座谈会,向所选定毕业生群体进行问卷调查。
3. 用人单位评价
① 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门的问卷调查;
② 通过当面交流了解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发展情况进行个别调查。
4.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评价
走访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师资科,征询意见与建议。
5. 同行专家评价
邀请兄弟院校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现场或通讯评价,征询意见与建议。
2018年6月15日
附:
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评价机构(人)及其评价途径表
评价机构 |
评价责任人及身份 |
评价方法 |
结果反馈 |
专业会议 |
本专业全体教师 |
讨论 |
会议记录 |
学生(毕业生) |
本专业在校学生和 历届毕业生代表 |
座谈会、网络问卷 |
座谈反馈、 问卷统计结果 |
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领导、教研组长、教师等 |
走访、网络问卷 |
访谈记录、 问卷统计结果 |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 |
师资科 |
访谈 |
访谈记录 |
同行评价 |
兄弟院校专家 |
现场或通讯征询意见与建议 |
评价意见与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