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硕士(19环境工程、19学科教学生物)研究生:
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1929cc威尼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和我校实际情况,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参加一定的实践教学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环节要求
1、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实践教学结束后研究生应在校外导师指导下完成《实践总结报告》。完成实践教学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8学分。
2、工程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现场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培养必要的工程实际技能,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建议各招生培养单位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联合实践基地,便于对实习中各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各领域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工程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在校外导师指导下完成《工程实践总结报告》。完成工程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6学分。
3、其他专业学位硕士按照培养方案和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要求参照执行。
二、考核办法
1、制定实践环节计划: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环节计划,研究生需填写《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计划表》。
2、每次活动均要求硕士生写出书面报告,由导师或有关教师对其进行考核,给出评语和成绩。
3、实践教学结束,研究生填写《1929cc威尼斯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材料给出评语和最终成绩。
三、审核管理和材料上交
实践环节计划表和实践环节计划汇总表请于2020年11月25日之前送交1929cc威尼斯教学科;考核结束后,每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由本学院整理归入研究生毕业档案盒,实践环节成绩汇总表于1周内送交1929cc威尼斯教学科。(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同纸质版材料于同一时间上交)
1929cc威尼斯教学科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