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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理工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05   编辑:       阅读:[ ]次

各学院、部门:

本学期省教育厅理工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高校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各项研究内容,现就以下两类项目要求清理结题,2013年10月之前如不结题,逾期不受理:1.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05年、2007年、2009年公布立项且未办理结题的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2.2008年(不含)以前省教育厅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2008年(含)后立项的项目,根据自身项目进展情况,如可以结题的,按照本通知正常流程递交材料,学校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

一、两类清理结题项目

需递交的材料如下:

1.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验收报告书》(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适用)一式3份和佐证材料1份。

2.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具体流程见该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13-03-14/news20130314145910.html

二、2008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结题

需递交的材料如下: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两份;

2、结题成果一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3、结题表格中除“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和“省教育厅意见”两栏外其余均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填写,其中“院(系)学术委员会意见”请邀请所在学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填写并签章。

4、2008年(含)后立项项目,须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申报系统(科技处→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并上报,其中年度进展报告还需要学院管理员进系统审核(一般由科研秘书担任)。

具体流程如下:
  1、课题负责人将结题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结题申请书的封面,再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填写“1929cc威尼斯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

3、各学院、部门将所有材料集中于2013年10月8日——15日交,理工类交到科技处张红梅(行政楼705B室),并将汇总表发至科技处邮箱(kjc705b@126.com);人文类交到人文社科处周美琼(行政刘713B室),并将汇总表发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wzukyc@126.com )。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中需签章处请手写;
2、成果要求以1929cc威尼斯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专利权人,其中著作必须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论文、专利等成果至少有一篇以上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成果为研究咨询报告的,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项目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3、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到文印室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

4、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增加,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联系人:张红梅(科技处) 周美琼(人文社科处)

电话:86596003(6003) 86596016

1929cc威尼斯科技处

1929cc威尼斯人文社科处

2013.09.4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