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出国(境)有关工作情况调查的函》要求,将开展全校出国(境)有关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出国(境)审查管理工作情况。统计汇总2011年10月31日后新申请办理的《省管干部持有因私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居留证统计表(表一)》(如2011年10月31日前申办未统计的,可补充,需在备注栏里注明),并填写本地区或本单位《出国(境)有关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二)》于 6 月 5 日前报送。
二、关于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011年10月31日后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发生变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原先一方移居,之后又发生一方移居的情况)进行登记调查,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并汇总填写《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于 6 月 5 日前报送。
三、有关要求:
1、填报范围:全校在编在岗人员。
2、填报方式:
(1)表一、表二由校党委组织部报送;
(2)科级(含)以上纸质材料(表三、表四)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苏洁老师处,电子材料发校党委组织部邮箱:wdzzb@wzu.edu.cn;
(3)科级以下材料(表三、表四)报送人事处叶莲芬老师处,电子材料发人事处邮箱:rcb@wzu.edu.cn;
(4)最终材料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报送。
各单位报送表格和资料时,书面材料按通知要求签名、盖章。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 苏 洁(86598033)
人事处 叶莲芬(86680895)
附件:
1、表三:《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
2、表四:《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3年5月28日
附件:表三、表四.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