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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温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全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4-27   编辑:       阅读:[ ]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13〕39号)和《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十大育人先锋”等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党〔2013〕2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温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全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我校拟推荐温州市优秀教师1名、温州市优秀班主任1名。

推荐全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 3名(学校推荐后由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差额联评)。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在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和行政干部)。

2.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二)优秀班主任(高校辅导员可参加此项评选)

1.具备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获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三)“十大育人先锋”

1.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事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生活品行;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弘扬正气;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业务精良、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学术素养和显著的育人成效;育人事迹感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创先争优示范引领,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2.原则上要求近三年获得过县级(高校校级)以上荣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3.2012年底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在职教师。

4.“育人先锋”主要在基层一线党员教师中产生,重点向教学、学生管理服务等岗位倾斜。

三、申报推荐方式

1.组织申报(5月8日之前)

各党总支(分党委)可推荐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十大育人先锋”1名。在推荐评选中,要注重在教学科研育人等一线中的先进分子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2.评审推荐(5月10日之前)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汇总整理的材料发送至各党总支(分党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分党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联评,学校党委审核后最终遴选1位优秀教师、1位优秀班主任和3位“十大育人先锋”作为候选人推荐到市教育局。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温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填写《温州市2013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一)和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内)各1份。

2.“十大育人先锋”推荐对象填写《温州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评选申报表》(附件二)和先进事迹材料(包括典型事迹、突出表现、获得荣誉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并提交电子版彩色生活照一张(500*333像素)。

3、相关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5月8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wdzzb@wzu.edu.cn。

联系人:谢坚,电话:86598036。

附件一:温州市教育系统2013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二:温州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评选申报表

1929cc威尼斯党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6日

附件一:温州市教育系统2013年先进个人推荐表.xls

附件二:温州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评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