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教电传〔2013〕9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结合青年教师发展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的研究;鼓励技术创新,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工作;鼓励合作交流,开展与企事业单位共同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
(二)资助标准:
我校申报的项目,教育厅不给予经费资助,由学校按照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0.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项目申请书中“5经费预算”请按照此标准做好预算。
(三)限额数量:
教育厅给我校2013年的限额数量为一般项目30项,各学院不限额申报,不予排序。
(四)立项承诺:
成果要求以1929cc威尼斯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专利权人,其中著作必须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论文、专利等成果至少有一篇以上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成果为研究咨询报告的,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所有项目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申请者需在申报时填写《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表》),请明确承诺级别及数量。
三、申报条件
(一)省教育厅项目面向全省高校申报。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申请者已承担过教育厅科研项目或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包括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
(五)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申报办法
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一)申请者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及《1929cc威尼斯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专家评审表》(附件4,以下简称《评审表》)。其中《申请书》第8页“8.院(系)推荐意见”需由申请者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有协作单位合作的需签署“9.协作单位意见”并盖章。
《评审表》必须与《申请书》、《承诺表》内容一致。《评审表》与《申请书》电子版请提供给所在学院、部门。
(二)申请者登陆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进行注册后完成网上申报并上报(学院、部门管理员及教师操作说明见附件5)。进行网上申报时,项目申请总额以及申请第一至第四年拨款金额填写为“0”万元,其他经费及来源填写要求如下: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填写“1929cc威尼斯资助0.5万元”、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填写“1929cc威尼斯资助0.3万元”。“申请书正文上传”请上传《申请书》(附件1)。
申请者作为新用户注册完成后必须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确认后方可进行申报,行政部门请以处、部为单位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课题申报,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新用户注册开通工作请与学校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联系。
(三)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对各自学院、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同意申报的项目上传到学校。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4月9日,截止时间过后申报系统将关闭。(申报系统2013年4月1日开通)
(二)材料要求:
《申请书》一式3份,与企业和部门进行合作的证明两份,《承诺表》一份(所有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装入贴有评审书封面的档案袋内)交所在学院、部门统一于2013年4月9日前交南校区行政楼科技处705B室或人文社科处713室,各学院、部门还需提供经排序汇总的《评审表》一份。自然科学类汇总的《申请书》及《评审表》的电子版请统一发给张红梅收,人文社科类发给周美琼收。
科技处: 张红梅办公电话:86596003(6003) 邮箱:kjc705b@126.com
人文社科处:周美琼 办公电话:86596016(6016) 邮箱:wzukyc@126.com。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13年3月25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doc
附件4:1929cc威尼斯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专家评审表.xls
附件5:院(系)级管理员操作说明.doc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