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属于基本建设支出范围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说明
(一)项目类别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两种:合作研究项目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再创新产业化项目”)。合作研究项目是指主要由我省的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与国(境)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在自然科学领域合作开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学研究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再创新产业化项目主要是指从国(境)外相关单位或个人引进的先进装备、技术、成果,并在本省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后实现产业化应用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合作研究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大学、科研院所,要求合作双方已签订合作研发的协议,并在协议中对知识产权分享有明确表述;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方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人员互访和交流时间每年有2个月以上。该类项目采用限额推荐,项目支持力度为10-20万元。
2.再创新产业化项目。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化为导向,产学研结合。要求合作双方已签订内容详实、职责明确、知识产权明晰的装备、技术、成果引进合同或协议。原则上以企业牵头组织申报,为鼓励我省高校院所承接或参与国际技术转移、转化,在有明确合作企业和产业化应用的前提下,高校院所也可组织申报,除提交与国外机构的合作协议外,还必须提供与国内企业合作协议,企业出资证明等材料。优先支持研发投入500万以上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因国际合作专项计划项目(合作研究类)实行限额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月8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学校科技处,学校将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上报科技厅的项目名单。对于确定推荐的项目(包括合作研究类项目和再创新产业化项目),其负责人还需通过厅门户网站在线申报,同时将在线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13年1月11日前交科技处。
四、调研工作
为了解和掌握我省企业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以及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超过两年的基本情况,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将调查表(附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加盖部门公章)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