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加强我校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硕士生导师力量,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12年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参见《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行政〔2011〕186号文件)(见附件1)。
二、增列程序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1)申请人下载填写《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填好后在“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处盖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印章。(注:文科类项目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项目在科技处盖章,所有项目的经费到计财处盖章)。
2“近5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处盖科研部门的印章(注:文科类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在科技处盖章)。
(2)佐证材料:申请表填好后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一起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核实申请者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各学院将通过者的所有申报材料及本学院的《2012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包括纸质与电子版)上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研究生部收到各学院的材料后,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者由学校发文公布,即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上交材料: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包括纸质与电子版);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2012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包括纸质与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