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有关助学解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临近期末,请各学院、用工部门认真做好期末学生助学解困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原则上截止于2011年6月24日,如用工单位工作特殊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并报助学解困中心备案后可酌情延长。(详见附件1)
2、暑假期间需要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的用工单位,于6月24日之前报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南校行政楼415室)备案。(见附件1)
3、6月份勤工助学工资于6月24日前交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见附件2)
4、下学期开学初教室管理员(包括教室、实验室、钢琴室、舞蹈房等室内学习场所保洁员)、教室打分员从第三周开始上岗工作,前二周由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教室卫生打扫;其他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开学初上岗工作,具体时间由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5、排查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回家以及近期发生意外变故急需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的学生,并及时向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反馈。(附件3)
6、各部门、各学院下学期如需勤工助学岗位,请重新申报。(见附件4)
联系方式:86596030(6030)(王中对) 工作者
86596031(6031)(雷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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