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的发展,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13年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青年教师(原则不超过35周岁,尚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在近三年取得以下标志性科研成果之一,可以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1.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权威级论文1篇或一级论文2篇;理科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或二区论文2篇以上;工科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前三位,二等奖排名前二位,三等奖排名第一位。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且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详见附件1:行政〔2013〕85号文件)。
二、增列程序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1、申请人下载填写《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佐证材料:“近3年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标志性科研成果需要佐证材料一份(即复印件一份)。
(2)材料审核:申请表填好后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标志性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一起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核实申请者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各学院将通过者的所有申报材料及本学院的《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上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研究生部收到各学院的材料后,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者由学校发文公布,即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上交材料:
1、《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2、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3、《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截止时间:各学院请于6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中所填的科研(以立项时间为准)和奖励(以证书时间为准)情况时间限定为近三年,即2010年5月起至2013年5月止。
(二)申报的专业应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照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并与本人正在从事研究的专业相符合。
联系人:成晓老师 办公电话:86598060 虚拟网:668699 电子邮箱:2361417285@qq.com
附件1:《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行政〔2013〕85号文件)。
附件2:《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
附件3:《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