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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06   编辑:       阅读:[ ]次

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的发展,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13年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青年教师(原则不超过35周岁,尚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在近三年取得以下标志性科研成果之一,可以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1.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权威级论文1篇或一级论文2篇;理科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或二区论文2篇以上;工科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前三位,二等奖排名前二位,三等奖排名第一位。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且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详见附件1:行政〔2013〕85号文件)。

二、增列程序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1申请人下载填写《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佐证材料:“近3年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标志性科研成果需要佐证材料一份(即复印件一份)。

2材料审核:申请表填好后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标志性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一起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核实申请者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各学院将通过者的所有申报材料及本学院的《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上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研究生部收到各学院的材料后,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者由学校发文公布,即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上交材料:

1、《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2、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3、《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截止时间:各学院请于614前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中所填的科研(以立项时间为准)和奖励(以证书时间为准)情况时间限定为近三年,20105月起至20135月止。

(二)申报的专业应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照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并与本人正在从事研究的专业相符合。

联系人:成晓老师 办公电话:86598060 虚拟网:668699 电子邮箱:2361417285@qq.com

附件1:《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行政〔201385号文件)。

附件2:《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

附件3:《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doc

附件3:2013年1929cc威尼斯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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