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确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递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应于6月13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项目经费应按总资助经费数额(含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经费)设定,如果总资助经费数额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请书填写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如果总资助经费数额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的,允许对相关栏目经费预算进行调减。计划书的内容原则上应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依托单位审核并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02〕20号)和《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2〕357号)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以上文件执行。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报送。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6月28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原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一并递交学院(6月30日前),由学院于7月2日前送科技处审核盖章。联系人:管丽丽 张红梅
地 址: 南校区行政楼705B
电 话:87056003
附件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
附件2:201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清单(公示清单).xls
附件3:关于下达201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