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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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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工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2-05-07   编辑:       阅读:[ ]次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2012年是学校确定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围绕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评选名额3个,以分工会(工会小组)为参评单位,评选采用单位申报,工会联评形式,当选最高票者推荐参加报省教育工会参评。

2、先进个人:评选名额15个,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为主。每个分工会(工会小组)推荐1名教职工,瓯江学院和城市学院可推荐2名,在联评的基础上产生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15名,得票前4的推荐上报为省“三育人”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有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及时宣传和推广“三育人”先进事迹和经验,促进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理念的渗透与培育,使“三育人”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关心注重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单位工会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建功立业活动,及时发现和反映“三育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党政组织做好“三育人”工作的落实和创新,在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和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有一支“以学生为本”,“三育人”意识强的教职工队伍。教职工队伍不断提升良好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责;干部、教师、职工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

(二)“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人民教师光荣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刻苦钻研业务,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