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加强我校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硕士生导师力量,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13年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见《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行政〔2011〕186号文件)(见附件1)。
二、增列程序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1、申请人下载填写《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填好后在“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处盖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印章,并确定项目级别。(注:文科类项目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项目在科技处盖章,所有项目的经费到计财处盖章)。
(2)“近5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处盖科研部门的印章,并确定论文、专著、奖励的级别(注:文科类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在科技处盖章)。
2、佐证材料:申请表填好后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一起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核实申请者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各学院将通过者的所有申报材料及本学院的《2013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上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研究生部收到各学院的材料后,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者由学校发文公布,即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上交材料:1、《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2 、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3、2013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截止时间:各学院请于6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中所填的科研(以立项时间为准)和奖励(以证书时间为准)情况时间限定为近五年,即2008年5月起至2013年5月止。
(二)申报的专业应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照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并与本人正在从事研究的专业相符合。
(三)在外校已取得硕导资格而调入我校者需重新申请。
(四)根据2007年6月1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定,授权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本学院硕导跨专业招生的资格(所跨专业不得超过一个)。由接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接收学院将评定结果填入《学院硕导跨专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于6月8日前报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备案公布即可。
联系人:成晓老师 86598060 (虚拟网:668699) 电子邮箱:2361417285@qq.com
附件1:《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doc
附件2: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3:2013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学院硕导跨专业情况一览表.doc
研究生部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