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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07   编辑:       阅读:[ ]次

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加强我校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硕士生导师力量,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13年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见《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行政〔2011186号文件)(见附件1)。

二、增列程序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1申请人下载填写《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填好后在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处盖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印章,并确定项目级别。(注:文科类项目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项目在科技处盖章,所有项目的经费到计财处盖章)。

25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处盖科研部门的印章,并确定论文、专著、奖励的级别(注:文科类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在科技处盖章)。

2、佐证材料:申请表填好后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一起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核实申请者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各学院将通过者的所有申报材料及本学院的《2013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上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研究生部收到各学院的材料后,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者由学校发文公布,即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上交材料:1、《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2 、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32013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截止时间:各学院请于68前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中所填的科研(以立项时间为准)和奖励(以证书时间为准)情况时间限定为近五年,即20085月起至20135月止。

(二)申报的专业应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照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并与本人正在从事研究的专业相符合。

(三)在外校已取得硕导资格而调入我校者需重新申请。

(四)根据20076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定,授权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本学院硕导跨专业招生的资格(所跨专业不得超过一个)。由接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接收学院将评定结果填入《学院硕导跨专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于68前报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备案公布即可。

联系人:成晓老师 86598060 (虚拟网:668699 电子邮箱:2361417285@qq.com

附件1:《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doc

附件2: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3:2013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学院硕导跨专业情况一览表.doc

研究生部

2013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