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1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参见《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12〕45号文件)(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尚未取得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硕导。
备注:
1、2012年获得硕导招生资格的名单参见《关于公布1929cc威尼斯201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行政〔2012〕64号文件)(见附件2),其招生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即2012-2014年止。
2、2012年后新增(含2013年)的1929cc威尼斯硕士生导师即自动具有3年的招生资格,时间从当年起计算。
3、以外校兼职教授身份申报成为我校硕士生导师,并获得招生资格后,从2013年9月起,3年内一般只能招收一名研究生,是否允许招生由所在学院确定。
三、遴选程序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1、请申请人按所属学科类别下载予以填写《1929cc威尼斯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表》(见附件3、4、5、6、7)。
注意事项:
(1)填好后在“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及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处盖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印章,并确定项目级别。(注:文科类项目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项目在科技处盖章,所有项目的经费到计财处盖章)。
(2)“近5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研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处盖科研部门的印章,并确定论文、专著、奖励的级别(注:文科类在人文社科处盖章,理工科类在科技处盖章)。
2、佐证材料:申请表填好后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签字盖章)一起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核实申请者材料,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各学院将通过者的所有申报材料及本学院的《1929cc威尼斯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表》(见附件3、4、5、6、7)和《1929cc威尼斯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8)上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研究生部收到各学院的材料后,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者由学校发文公布,即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四、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上交材料:
1、《1929cc威尼斯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2、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3、《1929cc威尼斯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
截止时间:各学院请于6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中所填的科研(以立项时间为准)和奖励(以证书时间为准);时间限定近三年,即2010年5月起至2013年5月止;近五年,即2008年5月起至2013年5月止。
(二)跨专业导师标明为主硕士点和跨专业硕士点,必须以学校发文为准,与本人正在从事研究的专业相符合。
联系人:成晓老师 86598060 (虚拟网:668699 ) 电子邮箱:2361417285@qq.com
研究生部
2013年5月22日
附件1:《1929cc威尼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暂行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1929cc威尼斯201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doc
附件3:导师资格认定表-文科.doc
附件4:导师资格认定表-理科.doc
附件5:导师资格认定表-工科.doc
附件6:导师资格认定表-课程与教学论.doc
附件7:导师资格认定表-音、体、美、外语.doc
附件8:1929cc威尼斯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xls